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介绍

学院介绍

【公告】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2023年03月27日 17:47 马院 点击:[]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下简称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切实调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线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教育部规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一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校本专业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为准。

2.复试时间及安排

我院2023招生复试日程安排及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3.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复试前将审查考生资格材料,应届生需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往届生需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均需带原件到现场审核,电子版(PDF形式)打包以“姓名+马院考研复试”命名,于329周三下午18:00前发送到qq邮箱2021230399@qq.com

4.复试方式及要求

(1)我院一志愿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

(2)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考生应按复试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考核。

(4)考生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考核相关内容。考生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非复试考核物品。

、复试考生的确定

1.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名单。根据上线考生情况择优选出参加复试考生,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

2.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

3.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学院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考核内容包含:(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含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2)专业课考核(笔试满分100分);(3)心理健康测试环节。

1.综合面试

(1)思想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相关材料或课程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②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

③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外国语听力和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

2.专业课考核

(1)专业课命题要求按《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陕科大校研〔2019〕15号)执行。专业课试题重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考核,学院通过命制专业课试题库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

(2)复试专业课按照《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一门专业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于复试前完成。

、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成绩×10%+专业课考核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50%)×40%

2.总成绩汇总: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及信息公开

1.我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在学校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根据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凡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名录取。当全日制当批指标录取额满时,参加全日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非全日制,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

4.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院办公室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各考生在拟录取通知发出后应尽快网络录取系统确认,若在通知时间范围内仍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院将不再为其保留录取名额。

八、违规处理及复查

(一)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刘根良、吴明永

副组长:郗芙蓉

成员:阮云志、孔庆金

秘 书:加春阳、于润芳

十、其他

1.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2023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

2.本细则由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文件相悖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及信箱

研究生秘书于老师:029-86132535

电子信箱:2021230399@qq.com

附件: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

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守则

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7日

上一条:【公告】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 下一条:【公告】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冬季)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表